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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沈阳新居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的公告
时间:2025-12-10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新居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拟签订补充合同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内容

序号

合同编号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

合同土地面积(平方米)

调整内容

备注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122022A0023

沈阳新居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

29858.28

将地块原规划指标与浑南区全运路南智慧大街西地块合并计算,具体详见《浑南区全运三路北智慧大街西地块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101122022A0024

沈阳新居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

38358.73㎡

将地块原规划指标与浑南区全运三路北智慧大街西地块合并计算,具体详见《浑南区全运路南智慧大街西地块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1210日——202512月19日(10个自然日)

3、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咨询电话:沈阳市自然资源局,024-24223210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9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审批科(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编:110179

电子邮箱:hnspk-zrzyj@shenyang.gov.cn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补充合同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北 (1).pdf

附件2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南 (2).pdf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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